宜宾筠连公安侦查终结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1-08-19 18:4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宜宾筠连县公安局筠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一起重大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侦查查明:2014年夏天,谢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在蒿坝镇齐心村二组小地名老房子购买的一株桢楠采取雇请张某某等人将桢楠树周围的泥土刨开,雇请杨某某用油锯将裸露的树根锯断,后张某某又用挖机将桢楠树根挖断的方式将桢楠树毁坏致死。

该株桢楠于2016年被谢某某用于抵债抵给罗某,罗某于2020年8月以45000元的价格将该株桢楠出售给潘某某。2020年9月18日潘某某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该株桢楠雇请工人砍伐。

2020年10月20日经聘请四川绿盾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被毁坏的树木属于楠木树种,系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该树木的起源关系为野生,该树木的死亡原因为早期根部大面积毁坏而导致最后的死亡,立木蓄积为8.11立方米。

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明知桢楠树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树种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毁坏利用油锯挖机等工具将其毁坏致死,谢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 筠连县公安局于2021年6月28日将此案侦查终结并移送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筠连县公安局 供稿)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