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过后,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没有放松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预防,认真分析今年1—6月份违规野外用火的特点和规律,找准起火规律,为林区精准防控提供科学依据,以高站位的政治要求,以防治火,以防查火,以防侦火,确保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是违规野外用火的特点规律。今年1-6月,长宁县发生违规野外用火24起,起火原因:农事生产用火占21起、燃放烟花爆竹用火占2起,吸烟引火及输电线路引火占1起。发案时段:白天起火占96%,夜晚起火占4%。违火区起火点距林缘50米的占96%,距林缘100米的占4%。违法人员年龄60岁以上占70%,36-59岁占30%。全县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29起,查处24起,移交农业农村局5起;其中农事用火21起,燃放烟花爆竹2起,吸烟引火1起;共行政处罚26人,其中警告4人,罚款20人,行政拘留2人。
二是违规野外用火屡禁不止的原因。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在家以老弱妇女居多,如遇气温高,农户在处理农田桔杆时,往往一烧了之,特别是靠近森林的农田,春耕生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虽然在当前,公安、林业、农业部门加强了桔杆禁烧的巡查和查处,但仍不时有农户焚烧桔杆,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再加上农村传统的烧柴做饭方式向清洁能源的转变,林下可燃物基本无人清理。由于长宁森林资源是以竹为主,每年都面临采伐后剩余大量的可燃物,一些农户全家外出或仅剩老少在家,雇佣其他人采伐竹材后,林下可燃物未清理,导致林下可燃物大量堆积,在高火险期很容易造成火灾,造成森林小火到大火的风险增高,森林防火压力增大。
三是违规野外用火精准防控要做好的两个方面。一是坚持重点突出,严管重点区域。深入林区乡村、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防火检查站卡和田间地头,对各地工作部署、责任落实、管护巡查、值班调度进行全面督查,坚决做到“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隐患要杜绝”。严控重点区域、关键部位、敏感时段和重点人员,切实抓好公安机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火案打防结合能力进一步增强;切实构建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侦破查处新体系新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共管、齐抓共治,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促进森林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以法示警。公安机关要秉持“火案必破”理念,探索建立火案“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在森林火灾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时确定起火原因和涉案人员,开展火案查处。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火案未破,专班不撤,确保案件快侦快破,依法惩处肇事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涉火违法犯罪零容忍,为森林防火工作打好基础、为精准防控提供法律保障。(长宁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