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年来,长宁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为导向,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诉讼服务标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加减乘除”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做“加”法,加设施,提服务。除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常用的便民储物柜、爱心雨伞、便民饮水设备、爱心老花镜外,还制作了品类齐全的便民服务手册,将文书格式和相关法律规定融入其中,让群众对所办事项的所需材料一目了然。同时,引入智能查询终端、集诉讼费缴纳、诉讼服务办理及发票打印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法院综柜便民终端”,为群众提供法律文书模板查询、常用法律法规查询、各类案件费用测算、现场缴费与发票打印等诉讼自助服务。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智能化时代的便利。
做“减”法,减程序,更便民。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向长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裁判文书的,无需再提供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由诉服中心6号窗口专人负责执行立案以及和各部门的对接。减距离,微信立案、网上立案、多元解纷平台、道路交通纠纷调解平台的应用减少了群众诉讼距离,实现指尖诉讼,缩短了当事人办案的距离。同时,实现了省内档案异地查询,做牢省内法院系统的“售后服务”,切实方便当事人,缩短了法院诉讼服务的距离。
做“乘”法,乘解“风”,破“案”浪。诉讼服务中心给多元解纷做乘法,整合进驻的律师团队、吴诗华调解室等解纷力量,借助民事速裁团队的高效办案,诉源治理效果成效明显。先后设立“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无讼社区”、“诉讼服务站”等诉讼服务点进一步为诉讼服务提供助力。长宁县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乘以诉讼服务点的诉讼服务力量,将诉讼服务的触角延伸的更长更远。
做“除”法,除沉珂,正风气。经过为期三个月左右的教育整顿,从学习教育到查纠整改,再到总结提升“回头看”,长宁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的原则,严格遵守《诉讼服务中心纪律作风守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登记立案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规范言行、严谨程序,切实改善影响人民群众司法感受的问题、司法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诉讼服务工作干劲十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长宁县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