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慢、乱执行等难点、痛点问题,高县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工作六项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
一、强化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加强内外部连动,先后与县车辆管理所、不动产中心、房管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优势互补,提高查控效率。定期开展集中涉民生、涉金融、涉公职人员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并集中发放案款。
二、多元化资产处置,破解财产变现难。充分利用议价、网络询价等方式确定资产参考价,减轻当事人负担、缩短询价周期,提高资产处置速度。拓宽网拍线下辅助,对拍卖资产进行线上、线下多方位宣传,实现资产价值变现最大化,。
三、规范案件办理,严控结案出口。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开展终本案件专项评查行动,规范终本结案程序,实施“三个一律”,即一律询问是否申请律师调查令、是否申请执行悬赏、被执行人为法人的是否申请破产。确立专人审查,进一步完善终本审查制度,严防滥用终本程序结案。简化终本案件恢复审查,确保有财产案件及时恢复。
四、畅通沟通渠道,增强执行意识。建立专人值守事务窗口、法官定期接待、电话登记回访制度,利用智慧执行、阳光执行等平台,拓宽当事人与法官沟通渠道,公开案件办理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问题,必回应,有线索,必处理。
五、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暖。对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实施司法救助,切实解决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问题。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按时、全额发放。
六、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大局,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对涉案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适时采取活查封、自行变卖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在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被执行人公司的影响。(高县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