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允许任何人挑战!辱骂挑衅警察、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看似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对抗的是执法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的结果,就是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长宁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依法拘留违法行为人马某,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5月30日17时许,长宁县公安局铜鼓派出所民警,在铜鼓镇新场街路口进行交通检查时,发现马某电动三轮车有违法载人行为,民警随即将三轮车拦下并要求其接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马某在现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公然辱骂执法民警、用手机抵近拍摄执法人员脸部,并且无视民警的警告,污言秽语,难以入耳,影响十分恶劣。执勤民警依法上报县局治安大队,长宁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指令治安管理大队受理此案。
目前,长宁警方依法查清相关事实,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长宁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