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自创建国家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来,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增强民警安全用枪意识,遵章守纪自觉性,全力确保枪支管理和使用安全高效,为民警安全执法、提升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专题教育,强化认识。组织全所民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五条禁令》及六四式、七七式、转轮手枪等相关知识,让民警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同时熟练掌握所配枪支性能,真正将枪支作为自己的“第二”生命。
深入自查,排除隐患。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方案要求对所内配枪民警、枪支领取存放、安全保管等重点进行了逐一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指定专人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枪支管理台帐、配枪民警法制教育制度、枪弹管理制度、枪支管理监管制度、枪支保管制度、枪支使用管理制度,同时逐人逐枪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并将此作为年度配枪资格评查的主要依据。
刚性管理,全程规范。内勤民警统一保管枪缸、枪绳、枪套、持枪证,值班民警在接班时必须按规定从内勤民警处统一领取,规范携带,保证携带安全,交班时必须将枪支交由内勤民警集中保管。要求内勤民警做好提醒工作,督促领枪民警及时领枪、交枪,严禁携枪饮酒。
专项督查,强化问责。成立由所长与内勤民警组成的警风督察组,定期对枪弹保管、领用审批、日常保养、携带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将该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一票否决项目纳入民警绩效考核。对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民警坚决报县局查处。
(珙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