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屏山县兰先生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他从县城步行街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川QXXX59)前往屏山县高铁站,司机未打表计费。希望告知是否可以不打表计费。
收到反映后,屏山县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赓即成立调查小组。经查,屏山县某汽车有限公司是刚引进的一家出租、公交企业,其出租车正在试运营阶段,运营都是按照运行距离,一人一费的方式收取乘车费。目前,该局已对当值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出租车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待试运行结束后,将出台新的出租车出行价格。
下一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对屏山出租车进行日常监督,并要求该公司加大对出租车的优化管理,努力为每一位乘客提供愉快、舒适的运输服务。(屏山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