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5月13日,一份由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公职人员4月15日—30日期间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不文明行为进行抄告的通知》文件被普发至全县各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文件对该县15名公职人员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了“曝光”,内容详细到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车牌号信息。
此次通报是该县第二次对公职人员不文明参与交通行为进行通报。为进一步引导市民增强文明礼让意识,构建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该县针对公职人员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并严格参照创文目标绩效考核项目对公职人员所属单位进行扣分。自2021年4月1日起,高县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处罚“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共524起,其中,处罚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43起。
“交通文明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该县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曝光”制度,目的是让不文明参与交通的公职人员“红红脸”“出出汗”,发挥示范率带作用,模范遵守交通秩序,同时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公车和职工车辆管理,积极营造全社会文明参与公共交通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下一步,高县将结合“学党史·惠民生·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大力打造“雷锋精神伴我行·文明高县大家建”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组织各行各业的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礼让的好习惯,在规范公共交通秩序的同时,积极培育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城市文明水平。(高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