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黄光华)为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提供司法服务零距离。近日,长宁县法院花滩人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为民办实事宗旨,前往长宁县下辖某村,采取灵活、能动、便利的审判程序,就近在原被告的家中依法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罗某某与被告方某某于2006年6月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长期争吵不断,从2014年起长时间分居至今。为化解双方矛盾,在当事人的堂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在一起,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经过耐心的调解劝导后,该案最终以调解处理,双方婚生子女的后续生活问题也在法官的主持下得以当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