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叶藤 邓力萍)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着力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政治不忠诚、司法不廉洁、执法不公正、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宜宾临港公安按照党中央统一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以及公安部党委、省公安厅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具体要求,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前期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发现的问题,开拓创新,制定了一套适合临港公安自己的“学分制”管理办法。
实化积分内容。一是固定内容。对标对表教育整顿学习清单,量化每周、每日必学任务。二是固定时间。采取周一午间学、周六集体学、周三晚补课学及各警务单位一个晚间集中学和参与学、自主学等多种形式,保障学习时间和全员参学。三是拓展范围。将走访党史纪念馆和革命遗址、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等纳入积分范围。
细化积分办法。一是设参学基础分。参加分局集中学1次记2学分、警务单位集中学1次记1学分,参加集中考试合格记1学分、优秀记2学分。二是设答题鼓励分。学习时主动回答提问基本正确奖0.1学分,完全正确奖0.2学分。三是设争先奖励分。教育整顿工作获分局书面通报表扬的1次奖2学分,工作做法或心得体会等获市局刊发推广的1篇奖2学分、获省厅或市教育整顿办刊发推广的1篇奖3学分,主动讲党课且有课件、效果好的1 次奖2学分。
强化积分运用。一是每周评定等次。每周得分8分以上且操行达标过关的为优秀,得5分以上不满8分且操行达标未被否决的为合格,得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评定情况全局通报。二是作为是否转段重要依据。学习教育期间个人周平均学分5分以下、被执行《厅规》记4分、被执行“百分制”扣5分以上的,或者操行评定不过关的,暂缓转入查纠问题环节。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由分局教育整顿办组织补课,补考仍不合格的,离岗培训并取消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警务单位不合格率超过30%的,问责主要负责人,与不合格人员一同离岗培训,取消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轮岗交流。
通过“学分制”管理办法的施行,改善了以往枯燥、过于单调的学习方式,精选和优化了学习内容,树立了广大民辅警自觉、主动学习的意识,极大程度扭转了学习浮于表面,为了学习而学习,不积极不主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