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对首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2021-03-23 20:2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陈利)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高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1月25日,文江所查处首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2021年1月24日晚7时许,违法嫌疑人袁某英(高县文江镇人)在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承诺书》和《高县文江镇2021年森林防火安全和责任告知书》的情况下,不顾我县森林防火禁令,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打火机点燃自家耕地内(小地名:毛坝湾)堆放的干枯包谷杆和杂草,火堆距离林地边缘仅5米远,嫌疑人点燃后离开现场任由火势蔓延。1月25日,文江所将违法嫌疑人袁某英传唤到案,袁某英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此,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快查快办机制,于1月26日,以袁某英涉嫌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由高县公安局裁定,依法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该案件是高县公安机关2021年查处的首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查处速度之快、打击力度之大,表明了高县公安机关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的决心和信心,在高县迅速产生较大的警示教育宣传效果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也为高县禁火令的执行打出声威。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