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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刘玉婵)南溪区老城内已棚改的房屋都是危旧危房,尤其是居民腾空交房后无人居住极易腐朽,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会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近期,区棚改办对还未拆除的棚改房屋进行了拆除整治工作。
拆除工作开展以来,区棚改办对老城内未已棚改未拆除的房屋开展了集中排查,并及时将梳理出的排查情况交昱隆建工拆除相关工作员登记拆除,同时在未拆除、正在折除的房屋处都悬挂了安全标识,以此确保群众人生安全。目前,已拆除房屋42处,其中包括兴隆街原经信局宿舍及周边房屋、荷堰塘内老局级机关宿舍、原公安局宿舍、交管巷内原交通局宿舍、路政大队宿舍等区域的房屋,现在正在拆除南山村南山路房屋。这部分房屋拆除后,空地将交自规局统一规划打造。
下一步,南溪区棚改办将加大统筹推进城区内已棚改房屋拆除力度,确保土地资源能够整合利用,进一步提升老城基础设施建设,使群众出行、生活等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