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案件质量 巾帼尽显芳华——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21-03-07 20:5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李进)3月5日,四川省妇联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2020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结果,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被授予“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努力成功,实干收获,巾帼们实至名归,为她们点赞。”

“案件审理室还曾获得过宜宾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称号,给我们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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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结果公布后,叙州区纪检监察工作群里,不时的响起滴答滴答声,述说着这一光荣团体的精彩故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给案件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挑战。宜宾市叙州区案件审理室的巾帼们坚持高站位、快融合、办铁案、严执行,用“妙招”推动案件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她们是案件审理的“巾帼团”

“案件能否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审理工作必须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根据案件审理室的职责定位、职能属性,叙州区纪委监委科学配置了4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审理室工作,像科室主任金世萍这样的女性就有3人。                            

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人员构成,可谓专业化、职业化、多元化。审理室主任金世萍原在纪检监察室担任副主任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主要负责对新旧纪律条例及法规运用的适用性和合适性进行把控;由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公诉科副科长杨启平担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审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吴雾曾多年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负责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另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卢蓉则是原案件审理室主任,从事审理工作已十七年,具有丰富的案件审理工作经验。

“虽然在法院工作过,但从未接触过纪委监委的案子,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初到审理室时,吴雾便感受到工作的不足和短板。为此,案件审理室通过“老带新、传帮带”、参加“周五课堂”专题培训、科室内部“每周一学”等方式,既抓新人业务培训,也抓实践指导。如今,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执纪审查、审理业务等方面,案件审理室成员个个都是行家里手。

“团结合作、亲密无间;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案件审理室“巾帼团”在日常工作中,养成了“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用女性独有的细腻、沉着与冷静,高质量把控案件质量。

她们是案件审理的“质检员”

“以前办案,总觉得过于吹毛求疵,经常争得面红耳赤,直到审理人员参加办案后,才真正认识到案件质量的重要性。”

围绕“案件质量提升”这个“牛鼻子”,叙州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审理人员“上一线”,让审理人员熟悉办案流程、全面掌握执纪审查业务知识。在保证审理工作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查审分离”原则,充分发挥审理人员职能作用,让审理人员参与部分复杂专案的办理(不再参与同一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案件审查调查阶段,抽选审理“质检员”参与专案内审或综合工作,既培养审理人员实践能力,又优化了专案人员办案思维。在整个办案流程中,参与专案办理的审理人员坚持从“法理依据”、“审理思维”等角度,引导专案组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发现证据缺口即提出补证,有效提高正式受理后的审理效率,切实保证案件的质量。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聘请17名长期从事刑事诉讼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以及公职律师成立法律专业人才咨询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充分发挥这一委员会的“质检”功能,对疑难、复杂、新型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职务犯罪中的热点难点,及时组织咨询研讨,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过去一年,案件审理室坚持严肃、严苛、严谨、严格的态度,开展审查调查法律咨询12次、审理法律咨询16次,组织疑难案件研讨7次。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关口’和‘出口’,我们牢固树立‘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意识,全方位搭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桥梁,推动违纪违法案件办理高质高效。”2020年里,该区办理的217件221人违纪违法案件中,无一提出申诉;移送司法案件6件6人里,无一人作无罪判决。

她们是案件审理的“半边天”

“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有时会出现证据收集不全面、程序不完整、文书不规范等问题,给案件审理增加了难度。”

叙州区案件审理室多措并举,强化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审理业务。一方面,建立“审理之窗”交流群,综合运用答复咨询、调研指导、检查督查等方式,让更多纪检监察干部懂审理。另一方面,抽调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跟班学习,针对性训练文书报告起草、案件审理业务能力。

“多亏了这个‘办法’,乡镇也能够参与部分审理工作了。”樟海镇纪委负责人口中的“办法”,是叙州区案件审理室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派驻机构案件审理程序,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出台的《乡镇(街道)派驻机构案件分级审理实施办法》。

根据这个《办法》,凡轻处分案件由案件审理室进行交叉指定审理,指定的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经审理后提出拟处理建议,再交由立案单位履行规定程序后,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有效解决基层审理“查审不分、能力不足、质量不高”三大难题。实行分级审理以来,全区17个乡镇(街道)和13个派驻机构,共审结轻处分案件128件。

此外, 案件审理室还以“一表一证”促送达工作落实,推动刚性处分落地生根。实行处分决定宣布和送达书面报告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在30日内将处分决定送达有关部门、在规定范围宣布,并报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送达回证》,由送达人和收件人签字背书、全程留痕。近年来,案件审理室共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3次,对清理出处分执行不到位的9家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以强力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案件审理室,既是对案件质量把关的专责部门,其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最后一关。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案件审理室的“巾帼们”将继续深化“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更有效监督,守好案件查办最后一关,以高质量案件审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