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杨晓川)3月1日起,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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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凌晨,宜宾连续4年开展的长江保护“零点行动”再度起航。在翠屏区,农业、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通过江面巡逻与岸线布点蹲守方式,重点巡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栖息地和产卵场,合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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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破解长江“无鱼”之困,今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实施。在2月28日晚举行的长江保护“零点行动”启动仪式上,翠屏区相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了解法律知识,全面落实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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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检察机关,我们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制自觉、检察自觉,实现惩治犯罪,以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王晓亚说。
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孝春表示,翠屏区用实际行动来落实长江保护法的落地实施,凝聚各方合力,通过法治力量来保护长江,同时震慑破坏长江生态的行为。
据了解,《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专门法,该法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条款,成为长江流域各地区经济发展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针对长江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从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不仅为长江流域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也为其他流域的依法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
“《长江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更加有利于长江保护的有法可依,也有利于公安机关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好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李冬青说。
据了解,长江宜宾段属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长321.86公里、总面积9832.74公顷。自2019年长江保护区禁捕以来,当地共查处涉渔案件195起,审查起诉203人,境内流域水域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