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四二”举措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
2021-02-22 19:5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谢洪燕)2月2日,宜宾市委书记刘中伯对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屏山县公安局于2月4日召开森林防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按照宜宾市公安局安排部署,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屏山公安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高度重视。屏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斌迅速组织主持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在会后迅速将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及刘中伯书记、杜紫平市长批示精神传达落实,就相关工作情况再安排、再强调、再部署。二是形成架构。立即转发《屏山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并迅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组织架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为达到“知则用则,学法用法”的目标,扎实推进我县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工作,县局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测试,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宜宾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屏山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知识点考察。

二、加强宣传,筑牢预防理念。一是自身树立。树立“火案可防,防火胜于救火”意识,清楚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严峻性,从自身出发,养成良好习惯,督促自身行为举止,监督周边亲戚朋友,形成以点带面的有效宣传作用。二是群众树立。在工作中强化宣传,充分结合六进六边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深入企业、校园、村社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升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风险;利用院坝会、野外防火巡查等开展实地宣传,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群众媒介平台进行网络宣传,告知目前正在开展的防灭火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近日,由森警大队牵头,组织民警前往屏山各乡镇重点林区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同时对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突击检查。

三、严格执法,形成高压震慑。一是严管小案。对涉火案件,一律依照法律顶格处理,充分加大法律震慑力度,能罚款的不训诫,能拘留的不罚款,抓大抓小抓苗头,清楚的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公安机关打击森林火案的决心。二是重视大案。对构成刑事案件的,由局领导亲自牵头,抱着“不破案不收兵”的决心。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森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县局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方案,及时下发各办案部门及乡镇派出所,明确涉森林火灾警情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县局联合指挥部,保障警情处理畅通。

四、夯实基础,健全防控体系。一是把控路口。在重点林区入山路口、辖区寺庙、坟场等关键部位设置卡点以及安装监控,坚决杜绝携带火种进山、在林区内上坟、野外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用火行为,保证在发生火案后能提供有效证据破获案件。二是把控重口。进一步明确全县“聋、傻、哑、痴”群体,对全县各辖区人口采取深入排查,严格管控住此类群体,特别是有精神疾病的严重肇事肇祸人员,联合政府对其家属开展宣传引导,要求履行监管责任,对无法看管的人员及时送往相关机构治疗,杜绝安全隐患。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