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旗”1号丨失路之“鸟”遇上暖心民警
2021-02-08 14:46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张海龙)随着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月3日,江安县夕佳山派出所接到报警:镇上一户村民家中飞来一只猫头鹰,请派出所帮忙处理,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对猫头鹰进行救助放生。

面对这位“不速之客”,民警初步在观察后,确定这只猫头鹰,身体上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稳定。为了猫头鹰得到专业的救助,派出所民警把情况报告给了县局森警大队,在森警大队民警的指导下,派出所对猫头鹰进行了进一步的检查,发现猫头鹰身体健康,符合放归自然的条件,最后在大家的合力救助下,民警选择了一处茂密的树林,将其放归大自然。

猫头鹰是长尾林鸮,别名“鸮”,夜行性鸟类,是捕鼠能手,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为我国二级保护动物。近年来随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珍稀野生动物逐渐回归人们的视野,民警提示:猫头鹰属于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买卖捕杀,如果遇到野生动物来“做客”的情况,大家不要自己随意处置,请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

江安公安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