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田明曜 彭屏)近日,由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与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江津区法院、涪陵区法院、万州区法院共同制定的《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施行。
![]() |
2020年6月,川渝六区法院签订《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精准定位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打破区域壁垒,联动执法司法,推动形成规则统一、尺度一致、透明公正、平等有序的司法制度,联合构建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大格局。
《办法》明确,川渝六区法院构建日常联络、诉讼服务、调研交流、执行合作、协同治理、人才共享、信息互通、联合宣传等8项机制,形成全方位、全流程的合作共享。旨在推动成渝地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落地落实,为两地六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搭建可供“大展身手”的平台,推动两地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向纵深迈进,增强两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共同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司法屏障,为唱好“双城记”、推动川渝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