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徐绍君 马勋春)为深入推进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森警大队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全面落实“定部门、定期限、定要求、定责任、定机制”五定专项整改。
整改主体上“定警种”。大队通过在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中检查出来的问题,分局逐一进行清单式管理,对每一项需要整改的明确整改的主体警种部门,由部门细化到具体民警,同时明确整改事项的协助部门,形成问题整改“主抓+协助”的模式,扎实有效推进。
整改时间上“定期限”。对每一项需要整改的事项,分局根据整改的难易程度确定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整改责任主体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不允许因主观因素导致超时限的问题,坚决杜绝讨价还价、找由搪塞,对超职权范围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请求上级帮助和支持。
整改标准上“定要求”。大队对照南森整[2020]02号文件要求,对自查梳理出来的问题逐一分析、逐一研究,一问题一策、一问题一专班,在整改标准上严格要求相关文件精神和检查督查组执行,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问题整改效果不佳不放过,对整改后的问题定期进行抽检评估,达不到要求的推翻重来,直至达到符合推进专项整治的实际要求。
整改评估上“定责任”。由督察大队牵头,对整改的推动和结果上进行最终评估检查,实行计分评估,对推动不力、应付了事和务虚不实的,达不到评估分值90分的整改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计入目标绩效考核和按照《厅规》计分,严重的将按照警纪条规处罚。
整改坚持上“定机制”。在推进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中,分局将问题查摆、问题整改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出台《南溪区公安分局野外违规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方案》,以制度形式进行固化,并长期坚持,形成边推进整治、边查摆问题、办整改问题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