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变庭审现场为教育“课堂”警示教育再强化
2020-11-19 22: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熊玉婷)“本人在工作期间,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意志和原则,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予以从轻从宽处理。”11月16日上午,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泽明涉嫌受贿罪案在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李泽明深刻反思自己,向组织忏悔。

2018年9月,宜宾市纪委监委将李泽明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指定高县纪委监委办理。2020年8月,高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将李泽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庭审当日,高县纪委监委组织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经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重点部门相关干部5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强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李泽明在担任筠连县水务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划拨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泽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错悔罪。

“这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既深刻又生动,通过现场观看庭审全过程,让我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让我深刻领悟到,权力越大越要保持初心,千万不能触碰纪律红线。”县经信科技局总工程师周仕勇现场旁听庭审后感慨。

“我们希望通过组织公职人员‘零距离’观摩庭审,让旁听人员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警醒党员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