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做好处分“后半篇文章” 让违纪干部重新策马扬鞭
2020-11-19 21:5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陈丽)如何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村(社区)干部放下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成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背景下值得关注的焦点话题。

据悉,宜宾市翠屏区突出正向激励,试点延伸对受处分村(社区)干部开展后评价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要求,对以往受到处分的村(社区)干部,不放弃、不抛弃,鼓励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干事创业。

“受处分人员后评价机制就像一颗定心丸,真正让村(社区)干部消除了多干多错、想干而不敢干的负面心态……”金秋湖镇某社区党员干部邹某皎说。

据了解,邹某皎在任社区文书期间因“三务公开”不及时被群众反映,在2018年6月被金秋湖镇(原邱场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两年多来,该同志认真改正错误,兢兢业业,得到了上级领导及群众的认可,在即将到来的村(社区)换届选举中,镇纪委对该同志提出了启用建议,开展了受处分人员后评价工作。通过走访群众、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启用。

翠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受处分人员后评价机制并不是无原则、无限度的‘容’和‘免’,主要还是针对那些违纪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他们有真诚悔过认错表现,且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受处分人员后评价机制体现的是组织上的宽大为怀和治病救人,这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是一种触动,是一种警醒,是一种鞭策,对其他党员干部也是一种震动,一种提醒,一种教育。”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