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僰王山人民法庭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0-11-06 16:4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胡先映 李玲)兴文县僰王山人民法庭坐落于僰王山景区之麓,由原新民人民法庭、兴文人民法庭演变而来。2006年11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兴文人民法庭更名为僰王山人民法庭。2017年3月31日,四川省高院环资庭王世樑庭长莅临法庭调研,并亲自授予挂牌“环境资源与旅游保护法庭”。法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花香四溢,假山、喷泉落于庭院,茶花、铁树相映自得,是名副其实的花园式法庭。法庭现有干警4人,为1审1助1书1法警的配置。

一、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保障稳定大局。

僰王山人民法庭下辖僰王山镇、仙峰苗族乡、周家镇三个乡镇,人口20余万,苗汉杂居,社情民意复杂。辖区内矿产、林业资源丰富,矿山企业较多,厂社矛盾频发。法庭保持1审1助1书1法警的人员配置,年均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0件左右,调解撤诉率保持在50%以上,注重矛盾纠纷根本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挂牌设立环保旅游法庭,助推全域旅游建设。

2017年,僰王山法庭挂牌设立环保旅游法庭,依法妥善审理涉环保旅游案件。完善法庭诉讼服务点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在僰王山景区设立法官工作站,将诉讼服务进一步前移。通过强化僰王山和石海环保旅游法庭建设,形成“一院+双翼”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环保旅游法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投身天府旅游名县创建,为服务“两海”示范区建设和兴文县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与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工商、景区管理局、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和基层组织的沟通和联络,明确专门联络人,确保信息通畅,形成矛盾纠纷快速协调处理机制,强化司法确认的运用,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于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通过与镇、村两级干部通力协作,成功调解僰王山镇金竹村51户村民与某农产品开发公司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受到群众一致认可。积极探索“无讼社区”创建,在僰王山镇永寿村进行创建工作试点,坚持矛盾不出村,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果。

四、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提高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在“五一”“国庆”黄金周旅游旺季,安排干警到景区法官工作站值班,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及时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车载法庭”“脱贫攻坚”“法治副校长”等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宣传。在僰王山景区巡回审理张某诉僰王山旅游公司违反安全义务保障纠纷案,切实增强了景区加强安全保障和游客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针对僰王山景区内农家乐、餐饮等旅游从业者众多的实际情况,举办法律讲座,引导业主有序经营、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景区整体形象。

下一步,兴文县僰王山人民法庭为打造“枫桥式法庭”进行努力: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法庭干警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三: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升辖区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