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夏凯)“感谢高县法院,感谢法官给我宽限期筹钱……”。10月28日上午,被执行人胡某与申请人刘某来到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人员的见证下,胡某当场向刘某转付案款10万余元,该案全额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对执行人员表示十分感谢,虽然近日气温骤降,带来了丝丝寒意,但当事人的声声感谢,却让执行法官感受到浓浓的暖意。
原来,刘某与胡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被执行人胡某名下除一套房产外,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在准备对其房产启动拍卖程序时,胡某向执行法官请求给予一点宽限时间,会尽力筹款履行。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中尚有老人小孩的情况,经与申请人刘某沟通,执行法官决定给予胡某1个月的宽限期。
今年以来,高县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兼顾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将司法用心,提质增效融入工作,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被执行人权益及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