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专项督查+创新审批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2020-10-23 20:5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刘敏)“你们这笔账目混乱,支撑依据缺失,财务支出没有会议记录,也没有正式报账发票。”近日,兴文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成专项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村级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兴文县扎实开展“4+6+1”专项治理工作,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级经费支出不实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中,该县采用“专项督查+创新审批制度”模式,不断完善村级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基层财务收支。

“我们通过明查暗访、听取介绍、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等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进行督查,旨在以查促改”,督查组对发现的村级财务白条列支严重、非生产性支出超额、乡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立即向被督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督促及时整改完善,目前已开展督查5次,发现问题13个,整改完善10个。

“针对联合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村上开会后在农户家中用餐产生的生活费,偶尔请零工产生的劳务费等等,如何确保这些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呢?”据了解,县农业农村局聚焦项目经费、宣传费、生活费、办公费、差旅费支出不实等问题,在原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探索创新“3+1+1”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经费预算管理、报账程序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基层财务收支。

“3”是指当单笔金额较小,且支出总额在一定数额内时,由村组具体经办人、村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3人签字审核,“3+1”是指单笔金额或支出总额超出一定数额后须提交乡镇联系村领导审核,“3+1+1”是指再次超额后,还须提交乡镇长审核。“3+1+1”的报账金额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标准。“‘捆绑’多人审核签字,就是为了压实责任,出了问题就要被问责,大家对审核经费都不敢掉以轻心”,僰王山镇纪委书记李林霖说道。

对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支出,由镇(乡)政府统一印制的凭证报销,同样执行‘3+1+1’审批制度,除此之外,该县还制定了《兴文县村级财务管理大规范方案》《兴文县行政村工作经费和为民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对村级财务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过督查发现问题促进制度完善,通过完善制度推动问题解决,从而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下一步将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持续跟进村级财务相关工作的督查和监管,让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