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罗婷)近日,长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数次耐心调解,双方的家庭矛盾得以解决,双方的亲情也得以延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梁某某与陈某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夫妻名下共有一套房产,2019年梁某某去世。2020年陈某某打算续弦,其子陈某文提出要求分割父母亲共有房产。陈某文与父亲陈某某、妹妹陈某华因房产分割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陈某文一纸诉状将父亲和妹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分割房产。
长宁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所涉房屋属于梁某某和陈某某夫妻共同财产,陈某某应分得房屋一半的份额, 另一半应由梁某某的被继承人共有。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亲密的家人,且双方除房产分割外,并无其他矛盾纠纷。法院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希望能彻底案结事了,让一家人重归于好。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疏导,原被告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兄妹二人还为承办法官送来了锦旗,表达自己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至此本案圆满完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