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龙幼灵 宋健)“该案存在证据资料提取不完整,自述材料收集不规范,审查人员签字不完善等问题,总得分78分...”
“该案未装订成卷,为不合格案件...”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整体情况较好,但存在书证提取不规范的问题,总得分95分...”
近期,兴文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质量“一案一评分”时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案件审查调查部门收到反馈的“问题清单”后,立即会商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移送审理。
“一案一评分”是今年兴文县纪委监委探索案件质量提升的新举措,审理人员通过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重点对各乡镇和派驻纪检组办理的案件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执行、管理7大方面35个环节进行量化评分、罗列问题并当场进行反馈,及时纠正案件存在的问题。和以往案件质量评查不同的是,“一案一评分”实现了案件质量“关口”的前移,降低了乡镇和派驻纪检组的依赖性,提高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改变了以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促使全县案件质量整体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以前通过培训、面对面指导等方式来纠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提升案件质量上收效甚微。现在我们在推行‘一案一评分’基础上,实行‘一案一反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指出,不留情面,就是要让大家“红红脸”“出出汗”,从而进一步强化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做到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办案部门对办案标准更加明晰,我们的审理效率也大大提高了”,兴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到。
此外,为确保“一案一评分”效果实现最大化,兴文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在当场反馈的基础上及时对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并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便于各乡镇和派驻纪检组举一反三、形成共识。
据悉,为促进“一案一评分”形成常态,兴文县纪委监委还把案件质量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案件质量评分结果作为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对被评为优秀的案件,予以内部通报表扬;对被评为不合格的案件,予以内部通报批评,同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开展‘一案一评分’工作,就是要切实把好‘关口’,对各种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问题坚决说‘不’,确保每一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打造让人民信得过的‘铁案’工程。”兴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审理队伍建设,并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评查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今年5月以来,兴文县纪委监委共审结并评查各乡镇和派驻纪检组案件32件,反馈并指导问题整改6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