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周启龙)为依法推进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进一步压实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破案工作责职,落实好各警种部门之间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的各自职能职责。县公安局建立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破案责任制》。
一是因为森林公安转隶后,行政公安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不熟悉,进一步明确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二是制定了森林火案查处机制,对达到一般森林火灾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由属地警务单位(派出所)迅速立案,组织专门力量依法开展案件侦查破案工作;森林大队负责承办全县森林火灾大案、要案和复杂典型案件,指导派出所侦办一般森林火灾案件;对案情重大、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案件,由县局组织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三是建立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督查机制、责任考核和追究机制等保障机制,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管理,建立案件督办、通报反馈制度;对案件查处不力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督促纠正整改到位;对森林火灾案件出警不及时,立而不侦、不破不立或者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权力案,影响案件办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为切实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因森林火灾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审查起诉时,依法提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