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10-15 09:4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朱平强)近日,中共南溪区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机制、审计对象、审计内容与重点、结果运用,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明确审计工作机制。健全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审批报备机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席会议机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部门协同与责任分工三项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审计对象。一是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二是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区财政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三是工业集聚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功能区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干部。

《实施意见》明确审计内容与重点。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二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三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四是完成国家和省、市、区确定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五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六是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实施意见》明确结果运用。实施意见健全了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通报、结果公布、整改落实等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科学定责的基础上,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