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司法局念好“三字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2020-09-26 19:1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熊荣杰)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兴文县司法局立足职能定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念好“细”“严”“前”三字诀,强化权力源头把关,有力地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落实落地。

一、念好“细”字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兴文县司法局具化决策方式、细化决策流程,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作为决策必经程序的刚性约束。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重大利益领域,进一步公开透明政务,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决策民意基础,提升政府公信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自开展工作以来,参与16件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把关。

二、念好“严”字诀,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科学界定审查范围,将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环境保护、资源分配领域重大政策,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事项一并纳入审查范围。同时,合理设定审查方式,从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切入,并及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交决策事项拟定单位。

三、念好“前”字诀,提升决策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实际,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把审查关,指导承办单位找准依据、研究论证、起草文件、征求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对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把备案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目前,已按程序出具42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