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曹洋 周亚秋)为进一步细化完善黑财的认定、查处标准,建立健全黑财查控机制,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8月4日,宜宾市0珙县举行“2·12”专案“黑财清底”执行大会,对价值约2500万元的50辆涉黑车辆依法进行没收并上交国库。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标志着该案第一阶段约2.5亿元涉黑资产已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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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12“案件是发生在珙县的一起涉黑恶犯罪集团案件,涉案人员共计32人,分别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25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财产;据悉,该案聚敛的涉黑公司股权、车辆、房产价值共计3.2亿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制定“市、县两级法院协同执行”的方案,于7月14日将部分执行案件指定珙县人民法院执行,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方案的指导下,珙县人民法院依照判决内容,对被告人饶拾元、饶孟源等人的没收个人财产部分进行执行。“执行分两阶段进行,目前已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内容。”上述负责人介绍,在依法处理涉案财产上,珙县法院开通了涉黑案件财产执行“绿色通道”,设立执行专班,因案制宜,制定个案执行方案,提高执行质效,做到涉案财产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