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公安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
2020-07-24 17:4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森 队)俗话说“贼偷一半,火烧全光”,不管是对社区火灾还是森林火灾都是一个道理,一把火可以使人们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化为灰烬,毁掉人们美好的家园,使无数生灵涂炭,所以烈火无情,我们要先行预防,防患于未“燃”。

如何防患——做到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

一、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在林区吸烟

2.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3.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4.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7.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8.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

9.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10.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二、森林防火“五不烧”

1. 未经批准不烧

2. 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3.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知识,把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牢记心中,以森林防火为己任,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付出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就会把森林火灾扼杀在摇篮之中。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