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多行“一公里”,真情为人民
2020-06-10 19:5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10日讯(黄科)2019年,屏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受理了一起网络售卖和线下销售相结合的非法经营烟草案件。该案的多名被告人为自贡市人,其中一名被告人李某系残疾人和低保户,且刚做完股骨手术,行动极为不便。

案件承办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被告人权利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即向分管领导汇报这一情况并请示讯问等后续工作。分管副检察长王成兴同志当即做出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安排上门工作,做好司法鱼水情”。

时值疫情期间,在获得领导同意后,承办检察官做好健康码、体温检测等各项防护工作,于2020年4月23日前往自贡市高新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详细告知。2020年5月13日,承办人在审核完全部案件材料后,在与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后,与值班律师一同再次前往自贡市高新区、大安区、自流井区,并在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与多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也针对李某提出的罚金减免问题以及所需准备材料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2020年6月8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对屏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9名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庭审结束后,李某和其他几名被告人对承办人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遵纪守法公民。

司法办案不是只有严肃,同时也有温度。一线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不仅仅是打击违法犯罪,也要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检察人员多行“一公里”,被告人就会少跑一段路,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就会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周瑜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