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5日讯(李宏艳)在江安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都会饲养犬只以防盗,随着经济的发展,小区住户也有越来越多的住户饲养名贵犬只当宠物,而因为疏于对犬只的管理,犬只扰民问题不断显现,犬只伤人案(事)件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他地犬只伤人事件经验教训,江安县公安局水清派出所结合“创枫”工作,以《四川省犬类限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积极部署,加大犬类管理力度,高频次搜捕流浪犬,对辖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有效促进了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
强化自身学习,提高认识
水清派出所利用所务会时间带领民警认真学习《四川省犬类限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犬类治理工作是服务群众、文明创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详细掌握犬只管理规范、限养犬种等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管理能力。
强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通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温馨提示、社区民警入户调查、在小区公告栏、楼栋门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民警提示单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文明养犬行为守则及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提升办证申请材料准确率。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提升工作效率,讲究方式方法,对符合养犬条件的申请群众及时受理,详细录入,对重点区域内严格限制的犬只耐心答复群众,解释政策条例,使养犬人懂得文明养犬、自觉规范养犬、自我约束养犬。
强化排查,分类精准施策
水清派出所针对辖区出现流浪狗数量较大、群众报警求助次数多的区域,要求社区民警主动出击,组织“橙竹义警”“乡村治理员”一起治理,一经发现积极妥善处理,有效减少辖区街面、小区的流浪犬数量。针对小区住户饲养犬只类型多样,且有名贵犬种,时常出现犬类无故伤人、犬类乱叫扰乱居民生活等问题隐患,社区民警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细致摸排,明确住户详情和犬类底数,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通知,要求居民限期自行转移限养犬种,对不自行转移处理的依法进行收缴,做到人性执法。加大对社区的巡查力度,针对携犬外出不系牵引带的居民,执勤民警耐心说服教育,及时进行教育处罚,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行为。及时组织进行犬类整治回头看,防止行动结束警情反弹,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获得辖区居民群众的广泛称赞。
强化联动,增强部门合作
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中,水清派出所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犬只综合管理,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协同参与、法治有力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犬类限养区范围,落实养犬许可证制度,按照严格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总量控制的原则核发养犬许可证,督促群众自觉落实准养犬只登记、免疫、拴(圈)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