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5日讯(向家坤)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开展以来,长宁县公安局长宁派出所始终坚持群众之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积极为群众办好事、服好务。2020年5月30日,长宁派出所值班民警成功为群众找回其“被盗电瓶车,最后发现“小偷”居然是群众自己!
5月30日10时许,长宁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张某报警称,早上9事许,多他将自己新买的电瓶车停放在长宁镇光明街60号门口,就去买菜了。十分钟后回来的他便发现电瓶车不在了。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询问了丢失电瓶车的外貌特征,事发地点等具体情况便前往现场进行侦查,不久便在车辆丢失地点相隔30米的巷道里发现丢失的电瓶车。通过现场监控视频显示,确实有一名男子将张某的电瓶车推到了这个巷子里,但民警越看越觉得视频中的男子很眼熟,当民警回过头来看见报警人张某,这才发现,视频中的男子就是张某。这时,民警便向张某询问道,为什么要报假警,明明是自己挪动了车辆,为什么报警称被盗了。随后,通过询问才得知张某在年轻时头部受过伤导致现在的记忆力相当差。
最后,民警耐心的对张某说道,理解他的实际情况,同时建议他随身携带记事本,把相关事情记录下来,以免这样的误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