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5日讯(李一乐)“本月的申报的工作实效是‘三早两实’全面开展信访宣传和访廉问廉活动......”这是长宁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在长宁县纪委监委5月督察督办会上申报工作实效的一幕。
今年以来,长宁县纪委监委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进行“月督办制”,每月一督查,每月一申报,每月一评比,每月一实效,通过动态定标、压茬推进、定期通报、评比考核、问责促效的“月月结账”方式,明确责任、精准督查、从严监管,让督查督办成为长宁县纪委监委落实工作责任的“尖兵利器” 。
这张“账单”上内容丰富,摆出当月已完成工作、当月未完成工作、当月计划外完成工作、当月工作不足以及下月计划完成工作和继续推进工作等项目,是每月督查督办会上的一套“规定动作”。“交账”的主体,既有长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也有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还涵盖了镇纪委。通过随机抽查,部分责任主体进行本月工作汇报,以“摆摊验货”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在汇报具体工作之外,各部室还会进行工作实效申报,也就是将本月各部室的重点、亮点、成效工作展示出来,由全体干部进行打分评议,选出机关内本月的实效工作。”长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督查督办会中评议的实效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成绩中,作为部门考评、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在机关内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讲”有成果、“报”有亮点、“比”有考核,长宁县纪委监委通过“月初清单”“月末结账”的模式,按月通报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纪委的工作情况,通过晒成绩、比进度,找差距、明不足,不遮丑、不护短,对工作滞后的责任主体及时提醒和督促,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质效。
“现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能看准目标,扬帆划桨主动作为,干部们干事创业的激情高涨,实现了‘督办’到‘会办’的跨越。”长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