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3日讯(严强)为进一步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加强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做好辖区维稳工作,李庄派出所牢牢抓住“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精髓,积极贯彻“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经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提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李庄镇奎星社区居民于某水多次向社区反映其子于某强将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自己没有地方居住,想通过社区出面让于某强将房屋归还给他。
经了解:该房屋搭建时未办理任何手续,2010年于某水和妻子李某琼离婚后,因该出房屋没有产权,所以法庭也只是判决两人离婚,并未将该出房屋进行分割。
于某水称:当初儿子于某强跟着母亲李某琼,没有住处,才将房子给李某琼、于某强居住,现在自己没有地方居住,于某强理应将房屋还给自己居住。
于某强称:这间房屋虽然没有写进判决书,但是法庭口头上是将该房屋判给母亲李某琼和自己的,父亲于某水是答应了的。
经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再三通知于某水和于某强进行调解,告知于某强对其父亲应尽的赡养义务,也教育于某水不能为了要房子而打扰于某强的正常生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于某强一次性支付2000元给于某水,于某水不在因房屋问题打扰儿子于某强的正常生活。
李庄派出所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切实解决需求,为辖区平安保驾护航。此次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为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