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2日讯(向家坤)为全力做好辖区涉爆单位安全管控工作,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公安机关监管责任,有效防止涉爆案事件的发生,5月28日-30日,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期间,长宁县公安局长宁派出所相继对辖区内涉爆单位开展了安全检查。
工作中,长宁派出所民警主要检查涉爆单位值班值宿、交接记录及危险物品存放登记、安全防范制度、及重要部位技术防范设施、涉爆企业安防工作等情况落实。
长宁派出所对辖区12家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储存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范,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摊点的情况,同时,加强对经营业主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通过检查,全面提升了经营业主安全管理意识,为切实做好节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爆炸物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