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5月19日讯(向家坤)“枫桥经验”来自枫桥,源于公安,自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来,老翁派出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服务群众领距离,从工作中点滴小事做起,用实际作为全力创建辖区群众满意的人民派出所。
5月12日中午,长宁县公安局老翁镇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负责人报警,称当天有一名中年女子到超市里消费了110元,没有付钱就走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向超市负责人及超市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据超市负责人及当时值班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中午11点左右,有一名中年女子到超市里购物,一共消费了110元。由于当时超市工作人员一直在忙,没有注意到这一名中年女子,等回过神时才发现对方还未付钱便离开了。当民警询问对方的体貌特征等具体信息时,超市工作人员称只记得对方大概外形特征,开着一辆白色小汽车,具体的车牌信息记不清了。
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了超市内部及周边的监控录像。经查看,当天中午11时许确有一辆白色轿车行驶到超市门口,但由于监控角度的问题,并未拍到车辆的具体车牌信息。随后,民警按照车辆的行驶轨迹一路展开追踪,又调取沿途的监控视频进行查看。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时间的追踪,终于在一路口的监控画面中发现车辆的牌照信息。
民警经过辗转联系,终于跟这名顾客取得联系。该名顾客听到民警说明情况以后,十分惊讶地表示,当时因为自己赶时间十分匆忙忘记付钱,并且现在自己人在外地办事,表示无法立即过去付钱。希望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这110元转给超市负责人,没多久,超市负责人便收到了这笔转账,并且该名顾客也像超市负责人表明了自己的歉意。
超市负责人激动地对民警说:“由于没有对方的任何信息,一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报了警,没想到民警这么认真负责,很快就帮我们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了。”同时,为了向民警表达自己最真诚的谢意,陈先生还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老翁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