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5月16日讯(熊荣杰 金易梅)根据《宜宾市司法局关于征求<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宜司法函〔2020〕22号)文件要求和兴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安排,近日,兴文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各相关乡镇、县级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等1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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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参会代表们结合部门职责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分别就条例的相关重点问题谈论了部分修改建议。
召开座谈会,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原则的重要方式,立法草案应当真实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才能确保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对此次座谈会上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司法局将对这些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后及时向立法部门反馈,共同促进地方法规在实施过程中更加科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