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26日讯(黄杰)罂粟作为我国严禁种植的植物,在社会群众中已成为共识,然而还有一些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种植罂粟可以用来治病,还有的认为罂粟花非常艳丽,可以当做花儿来欣赏,更甚至有的人认为可以当作蔬菜吃,殊不知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
2020年4月6日,长宁县老翁派出所民警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在走访、巡逻至辖区某村时,在李某家菜籽地中发现有大量罂粟植物。派出所民警立即将李某种植的罂粟铲除,并依法将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李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李某交代,自己听信偏方,认为罂粟能够治病,于2019年10月份开始将大约71株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己家的菜园中,其并不知道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经过民警对李某法律普及,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之规定,长宁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采取治安处罚。
2020年4月8日,老翁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旭红村村有人种植罂粟,指导员李安林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迅速带领赵泽、黄杰等人前往小拉湾村,进行地毯式搜查,后在旭红村廖某家后面菜园地里发现种植的罂粟棵,民警当即对罂粟进行铲除,经清点铲除的罂粟共45株。民警将廖某带回派出所询问,廖某对自己非法种植罂粟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廖某已被依法采取治安处罚。
警方提示:罂粟是多种毒品如鸦片、海洛因等的原植物,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相信罂粟能够治病的说法。国家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哪怕种植一株也属于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种植、购买、食用罂粟及其幼苗,如发现有人种植罂粟、买卖罂粟果和幼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