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交警接群众举报查处一起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法行为
2018-12-22 09:4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22日讯(肖勇 记者 周瑜原)12月19日,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交管二大接群众姜女士实名举报一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立即根据姜女士提供的视频展开调查。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查,姜女士驾车经过七星大道商贸路口准备左转时,被川QKXX36的小型轿车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左转别车。交管二大队办案民警随即对川QKXX36的车主邱某进行传唤了,邱某举报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目前,邱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交管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对邱某做出罚款100元、记3分,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的处罚。

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民警提醒,驾驶员在道路上需要按道交法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驾驶车辆,不得开“霸王车”,不得肆意践踏法律法规,不得忽视他人生命财产。希望广大的驾驶员和市民积极主动提供交通违法人员的举报材料,民警会及时对这些违法犯罪人员依法处理。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