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现场发放3.8万元成年孤儿专项帮扶资金
2018-12-21 17: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21日讯(胡先映 江洪)12月21日,宜宾市成年孤儿专项帮扶资金发放仪式在市儿童福利院举行。8名受助对象现场获得3.8万元专项帮扶资金。宜宾市民政局副局长邓忠权、余小洋及受助孤儿代表和儿童福利院职工参加仪式。

仪式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邓忠权、余小洋同志为8名受助对象代表发放帮扶金并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祝福。同时,还语重心长地勉励大家要心怀感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转化为勤学奋进、勇往直前、艰苦拼搏的不懈动力,用勤劳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回报社会关爱。

“宜宾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宜宾市成年孤儿专项帮扶制度》,特别是“就业帮扶”和“住房帮扶”的实施,让我们这群特殊人群在刚迈入社会的第一步时,有了一个“喘息”的空间。同时,也再次感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给予的力量,让我们人生的下一步走的更加有勇气!”受助代表魏定松说。

据悉,成年孤儿专项帮扶制度出台于2018年2月,由宜宾市委市政府自主探索建立,主要针对全市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由市、县(区)民政局依据孤儿保障政策认定并纳入孤儿保障体系的年满18周岁人员提供3个方面帮扶。一是教育和生活帮扶:对就读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高校和全日制研究生的成年孤儿,按就读学校收费标准,对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补助。对不同地区就读的情况,按照城市生活水平,分性别给予每月300—500元不等的生活帮扶金。残疾孤儿在生活帮扶金基础上每月增加50元。帮扶起始时间为新生入学注册当月,截止时间为毕业次月。二是就业帮扶:给予一次性补助就业帮扶金5000元。三是住房帮扶:给予一次性补助住房帮扶金5000元。

2018年以来,宜宾市民政局通过前期政策宣传、摸底排查、组织实施等程序,目前全市已对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实施帮扶189人次,发放帮扶金67.98万元,其中发放教育和生活帮扶金35.98万元、就业帮扶金16万元、住房帮扶金16万元。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