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20日讯(杨东升)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切实贯彻执行好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 12月19日,屏山法院会同司法局、公安局开展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在前期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期限届满后,屏山县司法局局长尹大平与法院、公安局同志在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从全县28周岁以上194329名常住居民名单中分乡镇、按比例进行了第一次随机抽选,按本次拟选任名额5倍以上的人数随机抽选了402人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的建立和下一步选任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颁布,屏山法院在颁布后在全市进行了首次选任,其意义重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全面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