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18日讯 2018年12月17日,兴文县发生地震的第二日,兴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轶带领兴文法院干警再赴震中周家镇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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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余震的威胁,罗轶院长一行到周家镇新塘村安置点、志愿服务站走访,详细了解了灾民的受灾情况和安置条件,在村长王天辉处了解到各煤矿、企业等的受灾情况,并按照《兴文县人民法院关于全力保障和服务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立即在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置了法律服务点,为灾民在法律、政策、安置、补偿、灾后重建等方面提供解答,对涉及治安、婚姻、财产等方面的纠纷,为灾民提供有效的帮助,及时化解矛盾,以维护灾区稳定,帮助灾民尽快从地震阴影中走出来,树立生产自救、战胜灾难的信心!截止12月18日17时,法律服务点为灾民解答法律咨询16人次,指导申请法律援助3人次。
12月18日上午,兴文县委政法委谢光永书记在救灾安置点慰问灾民,亲切看望坚守一线的兴文法院、兴文司法局干警。恰逢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顺利召开,谢光永与在灾区值岗的干警、安置点的灾民一起,齐唱国歌,共同观看大会直播。在院机关正常开展审判工作的干警们也准时观看了直播,一起为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深感自豪,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倍感激动!
在兴文法院开展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中,罗轶院长要求:兴文法院各部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利用好快审、快执程序,切实维护好灾区当事人的各种权益,为灾后重建提供司法保障。对申请人是灾民的,要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到位率,确保灾民灾后重建的资金的落实;对被执行人是灾民的,要在灾民的基本生活、生产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合理合法的执行;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灾民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对可能涉及的诉讼,要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让灾民在诉讼时效等方面的权利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为灾民的灾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