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13日讯(郭银堂 王小松)伴随着北风的呼啸,又一年的寒冬将至,天空飘落的水雪打在脸上,冻的生疼,12月5日,在崎岖蜿蜒的山路上,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市人民法庭法官却正在赶往屏山县夏溪乡当事人银某家中,准备向银某释法明理。
新市人民法庭收到当事人银某邮寄过来的诉状等材料后看到当事人银某想要主张的是一起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法官在初步审查诉状材料后发现,原来是因为银某系为其所在的夏溪乡某村民小组自筹资金修建村级公路所垫付了相关的费用而所引发的纠纷,法官当即感到本案当事人银某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可能与事实不符,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在与当事人银某妻子电话沟通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当事人银某现身患重疾,可能随时不久于人世,由于地处法律知识匮乏的偏远山区,银某所交过来的材料与之想达到的诉求有些出入,还出现了很多明显的错误,更苦于证据材料的收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紧迫性,办案法官秉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司法理念果断的决定,到当事人家中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并且提供法律知识的咨询解答,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法官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更是每一个人民法官矢志不渝的遵循。近年来,新市人民法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司法工作群众路线,维民权、解民忧,着力解决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从点滴小事做起,架起为民服务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