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10日讯(高赫洲)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兴文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继与兴文县河(库)长制办公室签署“一对一”司法服务协议后,近日,兴文法院再次与兴文县竹产业办公室签署了“一对一”司法服务协议书,保障和服务兴文县竹产业和竹生态旅游的发展工作,这标志着兴文法院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上又往前进了一步。
据悉,协议主要合作内容有设立竹产业法官工作站、开展联系会议、开展一对一司法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开展法律宣讲、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创建信息共享机制七个方面,充分利用签订双方各自优势联动工作,共同促进我县竹产业的发展,给予竹产业办公室在执法方面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高执法水平,对于涉及竹产业和竹生态旅游的案件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普法教育作用,在案件查处方面加强沟通和工作衔接,增强工作合力,服务中心工作,为构建竹产业发展大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xml:namespace>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曾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构筑合力长效提升兴文县生态经济增长,把竹产业打造成为一个绿色、生态、富民的支柱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兴文法院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