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着力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市建设 取得显著成效
2018-12-07 17:1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7日讯(沈波 李欣 记者 周瑜原)11月15日到1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刘华率队到宜宾开展“回头看”现场督察。他强调,在环境保护方面,宜宾应该为下游沿江城市做好表率;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导向,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

宜宾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省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力实施《宜宾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宜宾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宜宾生态市建设5项基本条件4项已经具备,考核指标20项已有15项指标基本达标,生态市创建名列全省前茅。10个县(区)全域创建生态县(区),已有5个县区(翠屏区、长宁县、南溪区、江安县、叙州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区),占50%;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通过了省级生态县技术核查并将于今年通过验收,通过技术核查率90%。创建省、市级生态小区131个,国、省级生态乡镇8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750个。宜宾市已建立自然保护区5个,占宜宾市国土面积的7%。

同时,认真实施城市森林、农村森林、水系森林、通道森林、种苗基地等“五大森林”工程和大规模绿化宜宾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城市20余座山体的生态修复。2017年底,宜宾市森林面积达913.3万亩、森林覆盖率45.83%,95%以上的珍稀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宜宾市耕地保有量达到731.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581.4万亩。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决定用三年时间完成中心城区城市“双修”工作,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实施完毕,二期工程正全力推进。实施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打造宜宾市区域内长江、岷江、金沙江的三江六岸生态廊道。该项目横跨翠屏区等5个区县,全长192公里,预计总投资140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建成绿道共计55.2公里,其中长江北侧约40.6公里,长江南侧约14.6公里;累计建成亲水节点休闲空间、驿站、公园等约15个。成为长江沿岸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先后5次在中央电视台播报。

加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及县城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1.03%;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 %。以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城镇周边等区域为重点,全面加强农家乐油烟、垃圾、污水、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全面完成114家农家乐污染整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按照符合猪—沼—菜、粮、树、果模式要求,完成了对宜宾市95家重点畜禽养殖场的整治任务,基本实现种养循环的生态养殖。幸福美丽新村、四好村建设取得实效,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有所增加,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为中国杰出绿色生态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在全省第一个实现中心城区和所有县城全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已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宜宾生态市建设已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宜宾于2007年就启动了生态市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部长和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40多个主要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宜宾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生态示范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宜宾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先后作出了加快推进宜宾绿色生态市建设的重大决定。2009年就作出了《建设生态市的决定》,编制了《宜宾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下发了《宜宾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2011年作出了建设“产业宜宾、畅通宜宾、生态宜宾、宜居宜宾”的决定;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宜宾的意见》;2013年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高瞻远瞩规划确定了“构建长江上游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的宏伟蓝图;2015年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宜宾的决定》;2016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宾的决定》;2018年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指出“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成长江生态第一城”,把宜宾加快建成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

三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坚持将绿色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列入对县(区)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逗硬奖惩,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四是建立财政投入机制。2004年就建立了市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50万元,目前已增加到1000万元,每年引导拉动地方投入近5亿元。每年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2.5%以上,推动“8+2”产业、绿色产业、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社会生态效益、环境保护效益明显。

五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将绿色生态市建设规划内容列为重点督办项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生态办采取多种方式,对宜宾市绿色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生态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办,促进绿色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实施。坚持在每年召开的宜宾市环境保护大会上,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生态县(区)建设工作进行述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力推进生态县(区)创建工作的落实。

编辑:刘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