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22日讯(陈思宇 张福梅)11月21日10时20分,屏山县人民法院书楼人民法庭在叙州区柏溪镇北新国际小区首次使用车载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
今年7月,书楼法庭受理了刘某诉王某的离婚案,经了解王某因意外事故导致腿部残疾,无法行走,原本温馨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矛盾激化,难以调和。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法官5次上门调解,30余次打电话做刘某工作,王某要求刘某支付其5万元的扶助费,但因刘某只有小学文化,外出务工每月只有2、3千元,根本无力负担5万元的扶助费,刘某东拼西凑只借到3万元,双方为2万元扶助费差距僵持不下。直到21日,承办法官及家事专业法官再次到叙州区王某的住处(因王某身体残疾,其姐姐在此购买房屋让其居住方便王某生活、看病)进行巡回调解。在法官的一再努力教育感化下,刘某终于答应了王某的请求,并请其朋友在微信借贷平台上为其借款,刘某当庭履行支付了扶助费,并承诺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500元及王某的扶助费5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开庭通过省高院配备的巡回审判车上的信息化设备,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完成庭审全过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发挥了巡回审判车在司法便民中的作用,这种“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动腿”的做法,让当事人不出社区就能化解矛盾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