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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21日讯 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转任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长宁县法院经过集中笔试、业务实务测试、民主测评、成绩公布、转任公示,现已圆满完成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工作。
全院共计22人参加本轮转任考试、考评。考试包含法律常识测试、裁判文书制作、庭审记录三项内容,综合反映参考人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知、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录入字速、庭审听写能力等。考评即民主测评,由院党组测评、院干警测评组成,综合反映参评人员日常工作中德、能、勤、绩、廉的日常状态。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作林高度重视,主持并全程领导本次聘用书记员转任考试、考评工作,院政治处、审管办组成考评小组落实考务工作,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考试、考评监督工作。
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2名人员在公示期满后,经党组研究决定予以转任,现我院聘用制书记员转任工作已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