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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21日讯(赵晨希 李松泽) “请全体坐下,现在开庭。”话音落下,龚莉莎敲响了法槌,又一场家事审判开庭。
龚莉莎现任翠屏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从业19年,她审判的案件多达2000件。19年间,她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探索创新,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10月,龚莉莎荣获“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是基层法院最常见、最传统的案件类型,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和人身依附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资料显示,一些未成年犯罪、老年人无人赡养的案例,都与夫妻离异、家庭解体有一定关系。家庭纠纷处理不当,当事人会对法院判决产生误解甚至纠缠闹事,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家事法官相对于其他法官,除了要掌握法律条文,还在家事中涉及血缘、亲情、感情等因素,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了要辨明是非曲直,还要解决实际问题。
“就家事法官而言,要付出的除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还有情绪劳动。”龚莉莎说道。
2017年,翠屏区法院将家事审判改革任务交给了龚莉莎。她先后前往成都、内江等地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吸收好的做法,总结经验教训。“首先要多倾听,当事人心里累积了很多情绪,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然后从中找准当事人的情感点,比如小孩、老人,还有美好的日子,从亲情和感情上削弱当事人的对抗性。当事人到法院来处理是非对错也是一个情感宣泄过程,情绪宣泄了才能恢复理性。所以家事法官不能高高在上,要主动、真诚地处理每件案子。”
实践中,龚莉莎选择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社会阅历的2名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实行繁件分流,探索要素式审判方式和离婚冷静期制度,提升家事案件审判效率。及时与区妇联衔接协商,通过联合发文,在全区设立22个家事调解室,聘请各乡镇妇女干部、工会干部为兼职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将家事纠纷案件委托当事人所在社区、乡镇妇联干部、家事调解员进行调查、调解,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尊重婚姻自由、促进家庭和睦。
将学习经验和工作经验结合,龚莉莎撰写的论文《把家事案件判决书写成感化之文》在人民法院报刊登。
认真、敬业、善于思考和总结,这是龚莉莎的同事们对她的一致评价。“她一直以来,工作热情都很高,家事审判这一块,矛盾尖锐、情况五花八门,她一直都有足够的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述,还不断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方式来化解矛盾,她承办的大部分家事案件的矛盾都得到了化解。”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冰涛说。
在家事审判中,龚莉莎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利用QQ、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开展远程审理、实时沟通、在线调查等工作,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也提高了审判效率、缩短了办案时限。
在审理一起当事人申请作为植物人丈夫的监护人的家事案件时,由于被申请人的女儿已移民至国外,不方便出庭。龚莉莎通过QQ视频连通了被申请人的女儿,在案件申请人及其儿子在场的情况下,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庭审。相隔半个地球,用时仅10余分钟,庭审顺利结束。审理结束后,龚莉莎又专程前往医院,对被申请人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最后,综合相关事实、证据,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判决,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申请人为其法定监护人。
龚莉莎常说,家事审判中,不能“以案办案”。除了做好案件审判,她还经常到矛盾发生地进行审判和调解,也深入乡镇、社区宣传法律常识。
多替当事人考虑,多做一些努力,就可能收到不一样的结果。为着这个不一样的结果,龚莉莎用热情与真诚书写着属于她自己的人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