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公调纠纷化解取得实效
2018-11-20 10:2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宜宾11月20日讯(文喆)秋风专项行动期间,长宁县公安局通过探索出公调对接背景下适于当下矛盾纠纷化解路径,有效释放了派出所的压力,改善了运行质态,促进了社会治安风险隐患及时消除。“秋风”行动以来,全县派出所通过公调对接受理调解113起,调解成功108起,调解成功率达95%。

在县局积极争取下,县财政把公调对接办公室专职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纳入县局年度预算,对人员工资和绩效经费划拨包干使用,以此保障了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持续性。县局明确驻所调解室由各乡镇派出所代表各乡镇调解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各乡镇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调解达成协议由乡镇片区法庭认可后生效,提高了调解公信度。同时,县局主动争取到了律师事务所、劳动监察、工商所和住建城管等部门的支持,由每个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对公调对接办公室提供业务和政策法规咨询,有效延伸了联调触角,提高了调解的协同性。全县驻所人民调解员均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参与过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借贷纠纷等各类案事件的调处,是一系列纠纷得到成功调解的保证。

驻所调解室实行随警作战工作模式,调解员上班时间与派出所同步,派出所受理的符合调处条件的矛盾纠纷和非警务纠纷,第一时间由人民调解员接手进行办理,在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的同时,释放警力作用于打处。二对劳资纠纷、借贷纠纷等及时分流,由驻所调解室第一时间受理,防止纠纷处置不及时引发升级转化;对轻微治安案件和符合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由派出所受理并查清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填写案件移交登记表后随案卷材料一并移交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同时,县局对矛盾纠纷办结时限进行了明确,一般纠纷,调解室应在10日内办结;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或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室应在15日内办结;存在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调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驻所调解室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协作,免费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纠纷,依法维权。长宁镇居民肖某某在佳美玻璃厂玩耍时,被滑坡的沙土掩埋致死。长宁镇驻所人民调解室在了解到肖某某家庭情况后,积极为肖某某家属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为肖某某家属获取赔偿。今年9月下旬,某小区业主林某某因物管费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发生纠纷,当事双方情绪激动,长宁镇派出所接警后,根据纠纷处置情况,将纠纷移交到驻所调解室,长宁镇驻所人民调解员于次日通过亲情感化,促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编辑:刘浩然